关于全面开展《建筑卫生陶瓷检验员》暨 建材质量控制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建材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实施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建筑卫生陶瓷是指主要用于建筑物饰面、建筑构件和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包括了各种陶瓷墙砖、地砖、琉璃制品、饰面瓦、陶管和各种卫生间用的陶瓷器具及配件。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筑卫生陶瓷制品的数量日益增多,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也是良莠不齐,为全面规范建筑卫生陶瓷市场,提高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熟悉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标准要求及检验方法,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控制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将培训和考试时间、申报条件、报名方法等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检测机构、质检站、试验室等从事成份分析、质量管理、性能检验的工作人员;对建筑卫生陶瓷所用的原料、成品、半成品及中间过程进行监督检验、质量分析的人员。(各单位报考人数不限)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 2、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 3、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三、培训方式和取得证书条件 1、培训由国家建筑材料质检中心陶瓷行业国家级专家杨洪儒教授和国家建材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专家李显佑教授主讲;培训以讲课为主,辅助采取互动交流、授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面授后进行笔试和实操考核。 2、报到时发放职业资格鉴定学习教材,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劳动部统一核发的建材质量控制工(陶瓷)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四、培训考核内容 (一)理论部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1、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的分类; 2、陶瓷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①干压法②塑压法 3、陶瓷产品国家标准(GB/T4100)对其主要性能的要求; 4、建筑陶瓷生产各阶段的质量控制:①原料控制②坯料制备工段的控制③压制工段的控制④干燥工段的控制⑤素坯(二次烧成时)控制⑥釉料制备和施釉工段的控制⑦烧成工段的控制⑧成品质量控制 5、建筑陶瓷产品各种缺陷产生的原因及排除; 6、建筑陶瓷产品有毒有害成分的控制; 7、计量法、质量法、标准法、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8、计量数据处理、数据修约、检测流程; 9、各工序影响产品质量的工艺因素,对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二)实操部分:掌握相关检测项目实操要点 (三)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 五、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0年4月21日~25日(21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实操地点:待定,发“报到通知”时另行通知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0年5月26日~30日(26日报到) 培训地点: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体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建材院内) 实操地点: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陶瓷实验室 六、报名办法及相关费用 1、即日起开始报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个人也可报名。 2、申报人先填好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建筑材料质检中心;中心收到报名表后将回传报到通知,详告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和日程安排等事宜。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3、中级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1800元/人(费用包括: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场地费、考试费、鉴定费、证书费等);考试未通过可免费补考。培训考核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以上费用报到时交费。 七、报名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争光、陈晓璐,赵 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