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某陶瓷产区一家“租赁”企业老板,因连续拖欠工人工资等被公安警方拘留。
据悉,这家“租赁”企业W老板是从2018年5月开始,承包“被租赁”企业L老板的两条生产线,租期为10年。第一年还是赚到一点钱了。从2020年年初,也就武汉疫情“爆发”那个时候开始,亏,亏,严重的亏损。直到现在工人的工资,电费、供应商的材料款、私人方面借的款、租赁费等,压得“租赁”企业W老板步履维艰,不得不引来“两拨投资人”。从一个“租赁”身份演变成了“被租赁”身份,结果呢,W老板不仅欠了L老板的两条生产线租金,又欠了后来的“两拨投资人”的钱……,不得不被迫全面停产。
政府领导说,我们已经给W老板,及其家人做了大量工作,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工人的工资和政府担保的电费。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让真正的“被租赁”企业L老板回来接管,W老板退出。眼前的工人工资和电费,以及其它方面的事情好说好商量,防止继续亏损。
L老板说,我是“被租赁”房方,我们在开始就有明确约定,是严禁“转租”。我来继续接回工厂没意见,不过……
有关企业老板和行业专家认为,从以上事件看来,都是“故意”或“非故意”产生的后果,我们一定注意,尤其是“租赁”和“被租赁”企业,一定要认真制定“协议”,严格执行“协议”。
事情还没完,待后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