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陶瓷产区的节能降碳、环保整治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指出,6月1日起,未通过节能审查项目不得开工或投产;福建泉州将建陶行业综合整治列入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近日,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明确,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指南》要求,在碳监测核算核查标准规范领域,加快制修订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及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在节能标准领域,加快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推动实现能耗限额指标与碳排放强度指标相协调。在工业生产过程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低碳固碳技术、低碳工艺及装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原燃料替代技术、低碳检测技术、低碳计量分析技术、绿色制造、节水等关键技术标准及配套标准样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办法》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调整优化重点环节,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进一步明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福建泉州:建陶行业综合整治被列入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紧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围绕分类整治“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要求,梳理建立了泉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2023—2025年)。任务清单涵盖了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自然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7大领域,提出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建陶行业综合整治等60项具体任务清单。下一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有关单位指导各地对照任务清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责任编辑/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