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3家陶瓷及相关企业由于环境污染、生产隐患、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或违规行为被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曝光10起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新疆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关闭报警装置,被罚1万元。据了解,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煤气发生站班长安某擅自关闭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的电源,导致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1万元行政处罚。该公司涉嫌构成犯罪,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日前,鹤山市某建材经营部名下车辆牌号为粤JY6598-粤J334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环城西路东城路段运输陶瓷泥(以白色高岭土为主)过程中未采取密闭等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上实际装载陶瓷泥为26立方米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款7000元。
此外,佛山市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罚款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责任编辑/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