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重庆出台的《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也已发布,陶瓷(建筑、卫生)行业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被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
河南:《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收严
近日,河南省出台的《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已获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不仅相较于以往收严,在全国范围内也几乎是最严标准。在基准氧含量1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₂计)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³、30mg/m³、100mg/m³。
重庆:首次发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日前,重庆市出台的《陶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已获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陈设艺术陶瓷制造、园艺陶瓷制造和其他陶瓷制品制造。在基准氧含量1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₂计)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5mg/m³、30mg/m³、100mg/m³。
《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涉及陶业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广东省内陶瓷(建筑、卫生)行业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被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方案》提到,陶瓷行业碳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7%。2023年度广东有偿配额计划发放50万吨,将于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两期竞价发放。
(责任编辑/汪蓉)